发布时间:2022-12-23 10:13: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沈阳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沈阳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申领,沈阳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申报领指南
内容简介
根据《沈阳市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沈商务发〔〕9号)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第8条第20款“鼓励扩大汽车消费”政策措施,制定本申报指南。一、支持方向我市依法报废老旧汽车同时购置新车。二、补贴范围及标准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个人消费
根据《沈阳市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沈商务发〔〕9号)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第8条第20款“鼓励扩大汽车消费”政策措施,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支持方向
我市依法报废老旧汽车同时购置新车。
二、补贴范围及标准
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个人消费者依法报废本市登记注册的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燃油汽车,同时在本市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车的同一车主,给予一次性补贴3000元。
三、申报要件
申请补贴资金的车主可向市商务局提出申请,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
2.报废汽车回收证明(三联)原件。
3.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新车购车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5.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车主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与车主同名的个人银行账户复印件(盛京银行或建设银行)。
四、审核流程
1.市商务局设立审核服务窗口(沈阳市青年大街35号国际贸易大厦812室)。服务窗口每月1-10日(工作日)集中办理申请材料受理、审核工作。
2.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补贴条件的,由工作人员在《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上盖章确认;对不符合补贴条件的,由工作人员向申领人做出解释并退还申请材料。
3.市商务局将符合补贴条件的汇总后定期公示,公示无异议履行资金拨付程序。
七、其它事项
符合补贴条件的个人消费者可自本申报指南发布之日起,每月1-10日至审核服务窗口办理(办理截止日期2024 年1月10日)。
政策内容及申报事项咨询市商务局审核服务窗口,联系电话:23663298。
沈阳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联系方式
沈阳秋实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 86671188;
沈阳储能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88833333;
辽宁中城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 4000245567;
华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83675665;
沈阳忠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18540353333;
辽宁中晨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15504014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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