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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新单位医疗保险登记指南

发布时间:2023-07-10 19:21: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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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沈阳新单位医疗保险登记条件、材料、流程、地点及时间推荐阅读:沈阳医疗保险专题办理条件沈阳市用人单位取得营业执照或者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医疗保险登记。办理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批准成

沈阳新单位医疗保险登记条件、材料、流程、地点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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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沈阳市用人单位取得营业执照或者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医疗保险登记。

办理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已经三证合一的单位不需提供)

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已经三证合一的单位不需提供)

4.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审核通过的险种为养老保险的《辽宁省社会保险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5.在报盘程序中将“新开户单位基础信息采集”填写完整,打印后加盖单位公章、法人章,经办人签字;

6.本年度和上年度工资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7.单位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8.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注:复印件需用A4纸单面等比例复印,每页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办理流程

1.在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网站(www.syyb.gov.cn)中下载单位报盘程序,填写并打印“新开户单位基础信息采集”。

2.单位经办人员携带书面资料及相关表格(纸质和电子档),至所属医保局申请办理。

办理地点

所属医保局

联系电话:024-62161173 024-62161771

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地址:皇姑区崇山中路103号

咨询电话:12333 024-62161771

沈阳医保局网点

办理时间

每月1-1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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