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2-05 04:07: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沈阳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沈阳公积金人才政策,沈阳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要件
内容简介
一、办理缴存基数调整业务要件《住房公积金变更清册》二、办理住房公积贷款业务要件(一)商品房公积金贷款要件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2.婚姻证明原件(已婚或离婚提供)。3.申请人本人Ⅰ类银行借记卡(须与受理银行同行)。4.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2份。5.《
一、办理缴存基数调整业务要件
《住房公积金变更清册》
二、办理住房公积贷款业务要件
(一)商品房公积金贷款要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婚姻证明原件(已婚或离婚提供)。
3.申请人本人Ⅰ类银行借记卡(须与受理银行同行)。
4.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2份。
5.《预购商品房预告与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开发公司提供的《委托书》原件1份。
6.首付款证明原件。
若与银行组合贷款,另需提供银行所需要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经济收入证明或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原件。
2.近半年工资账户明细或个人所得税证明原件。
3.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1份。
4.《预购商品房预告与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原件。
(二)存量房公积金贷款要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婚姻证明原件(已婚或离婚提供)。
3.申请人本人Ⅰ类银行借记卡(须与受理银行同行)。
4.房产交易申报单原件。
5.《税收完税证明》(契税发票)原件。
6.《不动产权证书》(产权人与借款人姓名相符)原件。
若与银行组合贷款,另需提供银行所需要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经济收入证明或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原件。
2.近半年工资账户明细或个人所得税证明原件。
3.房屋买卖合同原件1份。
4.首付款证明原件。
5.《沈阳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确认书》原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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