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部门及地址:
1.高校毕业生到签订劳动合同单位注册地所在区县(市)人社部门办理;
2.高新技术企业人才持所需要件到工作所在企业申请购房补贴,企业按照要求对申请人要件进行初审,合格后携带相关要件、营业执照副本和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及复印件到注册地所在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购房补贴。
政策依据
《中共沈阳市委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沈阳市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沈委发〔2017〕27号)
《中共沈阳市委办公厅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若干政策措施的补充意见〉的通知》(沈委办发〔2018〕38 号)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沈政发〔〕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