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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失业保险信息系统切换业务怎么办理?

发布时间:2023-04-26 00:21: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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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按照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失业保险省级统筹的工作部署,沈阳市失业保险信息系统将切换至省级集中失业保险信息系统,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一、信息系统切换时间12月10日17时—12月31日24时二、切换期间业务办理须知(一)切换期间,停办所有利用信息

按照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失业保险省级统筹的工作部署,沈阳市失业保险信息系统将切换至省级集中失业保险信息系统,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信息系统切换时间

12月10日17时—12月31日24时

二、切换期间业务办理须知

(一)切换期间,停办所有利用信息系统经办的业务,包括线上申领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

(二)切换期间,各经办机构继续受理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技能提升补贴和稳岗返还的申领业务,收取申领相关要件,做好登记,待省系统上线后将申领信息录入省系统并发放。

(三)12月结转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待遇按原渠道发放;12月新增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待遇,待省系统上线后,按全省统一发放规则发放。

(四)信息系统切换不影响失业人员医疗保险待遇。

因信息系统切换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按照失业保险省级统筹部署,沈阳市失业保险信息系统于12月10日至12月31日24时进行系统切换。由于近期网上针对系统切换期间相关业务办理发布不实信息,为此特做以下说明: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参保失业人员仍可申领失业补助金。其中,12月31日(含)之前发生的失业人员,申领受理时间截至7月31日;1月1日(含)之后新发生的失业人员,申领受理时间截至12月31日。

2. 系统切换期间停止线上业务办理,相关业务全部转为线下办理,具体到参保所在地的区、县(市)失业保险经办窗口申请。

请参保单位及广大参保人员以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不信谣、不传谣。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