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程序
(―)申请人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各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材料包括:
1. 《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请表》;
2.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件;
3. 近3年的完税证明与社保缴纳证明;
4. 营业执照、股权结构证明;
5. 创业项目计划书;
6. 诚信申报承诺书;
7. 企业银行账户信息.
上述申报材料纸质版与电子版各一份,由企业所在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
(二)各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对申请人、 创业项目和其他材料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各项申报材料真实可靠,并将审核通过的创业项目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唓局对各地区上报项目进行综合评估,择优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推荐。
(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评审,确定支持项目名单,下发通知公布入选项目,并给予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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