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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保补贴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3-08-26 15:36:04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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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一、申报条件1.补贴范围:录用应届(毕业一年以内)、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全日制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的我市各类企业。2.补贴标准:企业每新招收一名符合上述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由政府给予1000元的用工补

一、申报条件

1.补贴范围:录用应届(毕业一年以内)、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全日制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的我市各类企业。

2.补贴标准:企业每新招收一名符合上述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由政府给予1000元的用工补助。

二、申报资料

1.《沈阳市企业录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用工补助申请报告》;

2.《沈阳市企业申请录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用工补助花名册》;

3.高校毕业生的劳动合同、报到证、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外籍留学生提供毕业证书、护照、劳动合同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企业录用高校毕业生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

企业申报→区县初审→市级复核→拨付补贴资金

四、申报时间及工作时限

工作时限:自申报之日起60个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

沈阳市人力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024-22520766

和平区 024-31912287

沈河区 024-24855507

铁西区 024-25711252

皇姑区 024-86267667-8102

大东区 024-88504833

浑南区 024-23844089

于洪区 024-25321515 85831307

苏家屯区 024-89121280

沈北新区 024-89863050

辽中区 024-87821329

法库县 024-87125305

康平县 024-87338066

新民市 024-87851026

经济技术开发区 024-25371739 64689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