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养老和医疗保险补贴申报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沈阳市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养老和医疗保险补贴申报服务指南
二、补助对象
离校两年内(以毕业证登记时间为准)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后,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保险费。
三、补助条件
经区、县(市)、开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和财政部门审核,给予一定数额的补贴。
四、补助标准
1.按照实际缴费金额的60%给予补贴;
2.补贴期限最长为30个月。
五、申报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领取补贴本人银行卡复印件。
六、办理流程
申报→审查→汇总上报→拨付补贴资金
七、申报时间及工作时限
工作时限:1月1日起60工作日内发放上年度下半年补贴,7月1日起60工作日内发放当年上半年补贴。
八、受理部门及地址
申请人员户口所在地社区、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和平区 长白西路51号
沈河区 南三经街25号
铁西区 北一西路50号
皇姑区 松花江街3号
大东区 观泉路102-6号
浑南区 世纪路13号1号楼
于洪区 黄海路16号
苏家屯区 雪松路55号
沈北新区 明珠路1号
辽中区 浦东街道滨水新区浦东水路28号
法库县 南外环路30号附近
康平县 胜利街道迎宾路101号
新民市 南环东路21号
经济技术开发区 铁西区张士开发区流花湖街1号
九、联系方式
沈阳市人力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024-22520766
和平区 024-31912281
沈河区 024-24864592
铁西区 024-25711252
皇姑区 024-86264370
大东区 024-88504833
浑南区 024-23844089
于洪区 024-85831307
苏家屯区 024-89121280
沈北新区 024-22902500
辽中区 024-87821329
法库县 024-87125305
康平县 024-87338066
新民市 024-87501902
经济技术开发区 024-64689589
十、政策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2号)
2.《关于印发辽宁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的通知》(辽财社〔〕276号)
3.关于印发《沈阳市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发放暂行办法》的通知(沈人社发〔〕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