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职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连续缴费满10个月(含)以上并继续缴费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二、申领女职工生育津贴所需资料
(一)女职工妊娠分娩所需资料
1. 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医疗费收据》原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出院小结》、《手术记录单》或《分娩记录单》复印件(医疗资料复印件每页须加盖医疗机构证明印记,如:病历复印专用章);
5.《参保单位账号表》、《女职工分娩生育津贴申领表》;
6.《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一孩生育登记单》或《二孩生育登记单》、《多孩生育登记单》原件及复印件。
(二)女职工流产、引产所需资料
1. 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医疗费收据》原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出院小结》、《手术记录单》或《分娩记录单》(门诊就医患者需提供《手术记录单》,自然流产门诊就医患者需提供完整门诊病历及相关辅助检查报告单)复印件(医疗资料复印件每页须加盖医疗机构证明印记,如:病历复印专用章);
5.《参保单位账号表》、《女职工流产、引产生育津贴申领表》。
二、申领男职工护理假工资所需资料
1. 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一孩生育登记单》或《二孩生育登记单》、《多孩生育登记单》原件及复印件;
5.《参保单位账号表》、《男职工护理假工资申领表》。
三、申领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补贴(产前检查补贴)所需资料
1.《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2. 男职工社会保障卡复印件、配偶《身份证》复印件;
3.《医疗费收据》原件(复印件或补制凭证等均无效);
4. 住院病历复印件(包括《病历首页》、《手术记录单》或《分娩记录单》、《出院小结》)(医疗资料复印件每页须加盖医疗机构证明印记,如:病历复印专用章);
5.《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6.《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一孩生育登记单》或《二孩生育登记单》、《多孩生育登记单》原件及复印件;
8.《参保单位账号表》、《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补贴申领表》。
四、申领外国籍职工生育津贴所需资料
1. 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医疗费收据》原件;
3. 外国籍职工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出院小结》、《手术记录单》或《分娩记录单》复印件(医疗资料复印件每页须加盖医疗机构证明印记,如:病历复印专用章);
6.《参保单位账号表》、《女职工分娩生育津贴申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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