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8-14 17:3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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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汇:办事资讯,沈阳疫情期间医保可以延期缴纳吗?
内容简介
延期办理1.基本医疗保险延期缴纳。疫情期间单位无法按时缴纳医疗保险费的按沈政办发【】5号文件第八条规定执行。非疫情期间税务征收的单位,若欠费按税务要求补缴;经办机构自收、个人清欠及差额欠费补缴等业务,医保中心采取零见面方式,按《关于疫情期间经办
延期办理
1.基本医疗保险延期缴纳。疫情期间单位无法按时缴纳医疗保险费的按沈政办发【】5号文件第八条规定执行。非疫情期间税务征收的单位,若欠费按税务要求补缴;经办机构自收、个人清欠及差额欠费补缴等业务,医保中心采取零见面方式,按《关于疫情期间经办机构自收单位缴费方式的通知》及《关于疫情期间个人清欠缴费方式的通知》(具体通知内容在沈阳市医疗保障局网站单位办事大厅中发布)由单位通过电汇或转账方式直接将医保费用汇入沈阳市财政局医疗保险基金收入户0301010140940005451004账户中。
2.个人异地医疗费用,符合医保手工报销范围的,可延期办理。
附件
市中心及分中心地址和联系电话
沈阳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皇姑区崇山中路103号
咨询电话:024-96856
和平分中心:
和平区长白西路51号即和平区政务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24-31912676
沈河分中心:
沈河区西顺城街96号
咨询电话:024-62421703
大东分中心:
大东区观泉路102-6号即大东区政务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24-24319900
铁西分中心:
中国·沈阳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0号
咨询电话:024-22511765
铁西分中心张士办理部:
经济技术开发区流花湖街1号
咨询电话:024-62324578
苏家屯分中心:
苏家屯区雪松路52号
咨询电话:024-29829907
浑南分中心:
浑南区银卡东路6号
咨询电话:024-81066201
沈北分中心:
沈北新区金星街44号
咨询电话:024-89862600
沈北分中心蒲河办理部:
沈北新区辉山大街123-29号
咨询电话:024-88043875
辽中分中心:
沈阳市辽中区滨水新区蒲水路28号
咨询电话:024-87820081
康平分中心:
康平县滨湖东四街东,顺山一路南
咨询电话:024-87269333
法库分中心:
法库县法库镇南外环路38号
咨询电话:024-87102015
新民分中心:
新民市南环东路21号
咨询电话:024-27615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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