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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中小学秋季开学时间+隔离核酸检测要求

发布时间:2022-12-19 18:30: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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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策部署以及教育部、省教育厅秋季开学有关通知要求,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全市秋季新学期开学疫情防控工作,沈阳市教育局就有关事项部署如下:一、开学安排全市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教师8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策部署以及教育部、省教育厅秋季开学有关通知要求,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全市秋季新学期开学疫情防控工作,沈阳市教育局就有关事项部署如下:

一、开学安排

全市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教师8月26日(周三)上班,学生9月1日(周二)开学。按照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委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秋季学期各级各类学校开学工作的通知》(辽委教通〔〕38号)要求,中小学校秋季开学严格执行“三不”标准,即“区域疫情未达到低风险的不开学、学校疫情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开学、师生管理不到位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未有效落实不开学”。开学前一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就疫情防控、开学准备、校园卫生及食品安全等方面对辖区中小学校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学校限期整改,确保各项措施、要求落实落细。全面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整改不合格的学校不得开学。

二、组织领导

1.提高思想认识。要坚持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强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意识,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慎终如始抓好常态化条件下学校疫情防控工作。

2.压实主体责任。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结合各地各校实际,有针对性地研究部署秋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将属地、部门、学校、个人等各方责任落实到位,真正做到守土尽责、守土有方。

3.完善工作方案。要按照“一区一策、一校一案”和“错区域、错层次、错时、错峰”返校原则,根据常态化条件下疫情形势和秋季开学特点,科学制订秋季开学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避免大规模人员流动聚集。要参照春季开学方案,结合秋季新一届学生入学的实际,进一步充实完善开学方案,不断织密校园疫情管控网络。

三、健康管理

1.各区、县(市),各学校要提前掌握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开学前30天健康状况、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等,建立健康状况台账,做好健康观察。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2.在中、高风险地区和重点关注地区(特别是新疆地区)的师生员工返沈,要主动告知学校,并按我市属地要求立即到所在社区报备,严格按照省疫情防控总指挥部第14号令和市指挥部要求落实隔离管控和核酸检测。未达到相关要求的师生员工不得返校上岗上学。

3.建议在沈师生开学前非必须不离开沈阳,确需离沈的师生应向学校报告,返沈后,经学校核查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后方可返校。

四、返校报到

1.合理安排新生报到和老生返校间隔时间,新生报到要错时、错峰,避免扎堆聚集,做好防护。

2.对错时上下学、错时上下课、错时就餐等再研究、再细化,科学施策,确保学校按时稳妥开学。

3.师生员工需持健康通行码“绿码”返校报到。

4.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重点关注地区(特别是新疆地区)返回师生员工,按照我市属地要求落实隔离管控及医检测措施以后,需持健康通行码"绿码"、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等证明返校报到。境外返校师生应增加7天的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

5.有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的师生员工,应当督促其及时就医,患传染性疾病未治愈的教职员工和学生暂缓返校,严禁带病上课、工作。

6.未返校师生员工,学校要掌握其健康状况和出行轨迹,建立台账并加强教育指导。

五、防控准备

1.完善防控工作体系。各区县(市)、各学校要对春季开学以来的各项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分析研判不断变化的疫情发展形势,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668号)和省教育厅《校园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20条(修订版)》更求,查缺补漏,进一步完善秋季开学工作方案、应急预案等相关规章制度,为全面恢复新学期教育教学工作做好准备。

2.做好物资准备。各区县和学校要按规定在学校设置(临时)隔离室、临时等候区,结合春季开学防控工作经验,按照疫情常态化防控的要求和疫情发展情况,及时储备口罩、消毒液、测温设备等疫情防控物资。

3.做好环境消杀和通风。要结合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文明城市工作安排,总结运用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斗争经验,以校园环境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生活垃圾分类、无烟学校建设、病媒生物防制等工作为抓手,深入开展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开学前彻底排查和整治校园卫生防疫和食品安全隐患,对学生宿舍、食堂、教室、图书馆、实验室、厕所、空调系统等重点区域和室内外场所提前做好清洁、消毒和通风准备。做到排查全覆盖,卫生无死角,保证校园环境清洁卫生。

4.做好校园食品安全管理。要深入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全面落实校园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落实落细秋季开学前校园食品安全自查整改、餐(饮)具的清洁消毒、大宗食品公开招标和集中定点采购、规范食材采购、存储、加工和销售等环节卫生安全管理、全面推进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健全“校长陪餐+家长监督”制度等工作,落实食堂员工健康申报等制度,杜绝带病上岗,食堂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应当全程佩戴口罩,对食堂直接接触生鲜食品的厨师及其他工作人员每月定期组织核酸检测。

5.做好培训演练。学校应当根据本地区疫情防控形势和学生来源特点,对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及时进行修订,细化师生就餐、住宿、分批次错时上学放学、强化校医配备、加强派驻校医到岗管理等各项措施,组织全校教职员工尤其是校医、门卫、食堂从业人员、宿管人员、保洁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疫情常态化防控知识、各项方案和预案进行培训,学校在开学前应当与属地社区、部门、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等做好对接,开展防控应急演练。

6.做好联防联控。各区、县(市)教育局要按照疫情防控属地管理原则,在属地党委、政府和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继续发挥开学专班作用,协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学校开学工作的指导、培训和监督检查,共同做好开学前后校园附近的疫情防控处置、食品安全管理、交通与治安管理、舆情管控等开学保障工作。

7.做好校园封闭管理。中小学校实行校园相对封闭式管理,全面梳理所有进校通道,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师生进校门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校园内科学佩戴口罩。延续实施和完善晨午检、消毒通风、因病缺勤缺课等防控机制。

8.做好宣传引导。要以增强学生身体素质、健康体魄、心理健康为出发点,重视提升学生健康素养、心理素质和自我防护能力。继续开展传染病防控、食品安全、近视防控等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教育,引导和培养师生保持健康社交距离、实行分餐制、推进“公筷公勺”等卫生文明习惯,加强师生个人卫生和自我防护。教育引导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和合理的户外运动,合理平衡膳食,提高免疫力,努力提升健康素质。积极应对“疫后综合征”,加强对学生的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确保学生心理健康。加强针对家长的宣传引导,使其了解学校的各项防控措施和规章制度,配合学校做好校园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