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失业保险参保范围为我市行政区域内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办理地点
1.沈阳社会失业保险服务管理中心
名称:沈阳市社会失业保险服务管理中心
电话: 22872695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八纬路23号 邮编:210100
2.沈阳市于洪区失业保险中心
地址:于洪区黄海路37号
电话:85831707
3.沈阳市铁西区失业保险中心
铁西新区重工南街66号
注意:铁西养老保险中心是一个地方
电话: 62446820
4.沈阳市和平区失业保险中心
地址:在医大一院南面
沈阳失业保险查询电话:12333
温馨提示:市内五区失业人员到所在社区;郊区失业人员到所在街道(乡、镇);县、开发区失业人员到区级失业保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