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程序
(―)申请人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各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材料包括:
1. 《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请表》;
2.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件;
3. 近3年的完税证明与社保缴纳证明;
4. 营业执照、股权结构证明;
5. 创业项目计划书;
6. 诚信申报承诺书;
7. 企业银行账户信息.
上述申报材料纸质版与电子版各一份,由企业所在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
(二)各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对申请人、 创业项目和其他材料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各项申报材料真实可靠,并将审核通过的创业项目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各地区上报项目进行综合评估,择优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推荐。
(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评审,确定支持项目名单,下发通知公布入选项目,并给予资金支持。
申报要求
各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有关单位要加强宣传,精心组织,以吸引、支持广大留学回国人员来沈创业为目标,切实做好留学人员创业启动文持计划的申报工作。
请各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相关单位收到通知后,抓紧时间组织本地区本单位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按通知要求对申报人员条件严格把关。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申报单位报送申报材料需提前电话预约,申报人员需进行登记报备及体温检测, 并于4月10日(星期五)17:0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冯文怀 电话:024-22721868
地址:沈阳市青年北大街16号 人才大厦 1405室
E-mail: rsj2253901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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